863计划的领域与主题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简介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星火奖励办法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本特征及性质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2月28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

   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

   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

   第五章 价格管理与费用分摊

   第六章 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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